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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嚀表情 為配合99年6月2日修正公布之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0條規定,業將工廠登記修正為登記不發證作業,擬將該準則應備文件為「工廠登記證」修正為「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此外,由於勞委會不再開放一般營造業新配額,將修正接續聘僱原從事「營造工作」之外國人,接續聘僱之期限,以補足外國人原聘僱許可期限為限;

配合製造業特定製程案件,由3級制改為5級制,將按其所引進外國人及行業別,採不同比率辦理定期查核,其修正定期查核應依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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