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勞委會公布「99年第2次派遣勞工權益專案檢查」結果,抽查70家供應新竹、中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及經濟部加工出口區企業派遣人力之派遣事業單位;
這次檢查勞基法、勞保、勞退與性別平等工作法等40條文,僅7家完全沒有違法事項,派遣廠商違法比率高達9成,其中未提繳勞工退休金或核時申報勞保違法情節多。
勞委會表示,對於違法或是合法廠商,在沒有法源依據下,對於勞檢結果都不會公佈企業名稱。
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規定部分主要為:
◎ 勞保條例第14條第1項(未依投保薪資分級表投保;38.57%)
◎ 勞保條例第11條(未於勞工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10%)
◎ 就保法第6條第3項(未於勞工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參加就業保險;10%),計有34件違反規定。
相較勞委會去年第一波針對提供公部門派遣工的派遣業者勞檢結果,科技業派遣工違法情節更嚴重;
根據2次勞檢結果,提供公部門派遣的派遣業主要違法以勞保高薪低報、繼續性工作卻訂定定期契約」等違法最多,工資、工時問題不大;但高科技業使用的派遣業,除了勞保、勞退違法比例更高外,超時加班、不給加班費比例都不低。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