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勞工局表示,勞雇雙方辦理中途解約,一律採取預約制,申請當日起三個工作天內可幫您辦理。
舉例而言,周二提出申請者,最快周五可召開驗證會議;配合雇主重新招募的時間,最長可預約四個月內的時間。
未依規定預約者,將不予受理。
另外,高雄縣全面採取面洽的做法,所有申請中途解約的案件,均要求勞雇雙方親至指定地點辦理。
針對緊急事件的認定,勞工局表示必須由外勞本身提出,例如外勞生病、海外家屬死亡等。
一般勞雇解約最常出現的原因,多半為雇主認定外勞不適任該份工作、態度不佳而要求解約,勞工局認為此類情況並無提前辦理的必要,仍須先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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