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摘錄自-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自從勞委會開放新雇主、外國人、舊雇主可三方合意轉換承接之後,

作業流程確實快速便利,但在國內承接並非全然是好;

日前發生一件「某教授在辦理重招,且入國引進函尚未核發,

一次就召集七家國內仲介公司互相比價,

同時,何者可以快速提供勞動者就給那一家仲介公司承辦......」

試想免收費及快速提供人選不經篩選,如此粗糙行徑,

看護工就如同魚販叫賣,而仲介公司卻動用許多人力,

雇主為了一己之利,漠視使用者付費及耗費許多社會成本,其行徑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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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並非商品,不可隨便喊價成交,有少部分雇主扭曲勞委會的美意,

身為仲介公司的我們,確實要為這個問題好好三思。

三方合意固然快速,但此名教授是新單卻如此勞師動眾,把一名外勞配額當成100名配額來看待;

不從國外挑選合意女傭引進新工,為了免費申請及看護工的服務費,

為此我們仲介同業們互相叫價,服務品質竟淪落到如此不堪,

讓雇主予取予求,將仲介公司的尊嚴踏於腳底,

這樣值得嗎? 


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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