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4年度查獲非法外勞件數共348件,其中被查獲僱用非法外勞的商家(餐飲業)共233家,部分違法雇主為不諳法令未查明相關證件正本,或被外勞矇騙,而被查獲的商家以夜市及商圈的小吃攤販為最多,多半為聘僱逃逸外勞或無工作許可之外籍學生非法從事工作。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將加強夜市宣導與查緝,並呼籲雇主勿僱用非法外籍人士,以免得不償失。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陳惠琪處長指出,逃逸外勞最常見之非法打工場所為夜市、小吃店及菜市場等地,因該類工作環境較炎熱吵雜,工作辛苦、工時較長,故許多雇主在本國勞工不足急須用人的情況下,經常疏於查驗應徵者之基本資料及證件,因而僱用非法外勞而被裁罰。

目前我國就業服務法對聘僱外籍勞工係採特許制方法,因此只有「外籍配偶」和持有「工作許可證之學生」才可由一般行業之民眾直接聘僱,因此,如有宣稱自己是外籍配偶之人前來應徵工作,雇主在聘僱前應記得查驗其「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及「依親戶籍資料正本」,確認其為外籍配偶。如遇到外籍學生應聘時,由於外籍學生在臺工作必須由學校同意並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雇主在聘僱外籍學生前,應親自查驗該外籍學生的「工作證正本」、「居留證正本」及「學生證正本」,並留意工作證上註明之工作許可期間,避免觸法

 

資料來源:倍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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