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專櫃服務人員因為工作性質之關係,大都長久站立於職場,尤其逢春節或週年慶期間,大量人潮湧入百貨公司血拼,往往於用餐時才可擠出時間至特定休息區坐下休息,長期久站下極易產生靜脈曲張、足底筋膜炎、腳趾外翻或其他身體不適症狀致職業病。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日前接獲舉報,指知名百貨公司要求櫃姐久站未設座具,造成櫃姐委屈不滿,並有媒體大幅報導,深受社會各界關注。本局特責成臺北市勞動檢查處於105年3月針對本市12家大型百貨公司執行「久站關懷專案檢查」,結果發現有7家百貨公司於專櫃現場未設足坐具,甚至有2家百貨公司坐具設置比例不到7成,為確保連續站立之專櫃人員能坐下休息,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已通知上述業者限期1個月改善,屆期複查如未改善者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到15萬元罰鍰,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規定公布違反法令之事業單位名稱。

另勞動局為瞭解事業單位依勞動相關法令辦理之現況,日前針對天然災害出勤管理及身心健康保護措施等相關勞動法令進行問卷調查。調查發現,天然災害發生時,事業單位有81.25%對於未出勤的勞工不會扣發工資, 85.71%的事業單位對於出勤的勞工加給1倍工資。另外,相關之身心健康保護措施達62.50%的事業單位已自主訂定,未訂定的事業單位表示尚在規劃。

勞動局賴香伶局長再次呼籲,百貨業者應將心比心視專櫃人員為自己勞工,且專櫃人員於百貨公司受樓管人員指揮監督已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工作者,為保障職場身心健康,應確實依規定改善。另外,在天然災害發生時,事業單位應按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對於應事業單位之要求而出勤的勞工,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無法出勤工作之勞工,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以維護勞工權益。

資料來源: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arrow
arrow

    好幫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