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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有名合法外籍勞工阿虎來台工作半年,因原雇主的機械廠房數月接不到訂單生意慘淡,阿虎收入頓減,只好自己到某家具店另覓工作,家具店王姓老闆得知他合法來台卻無工作,好心收留他並供膳2日,日前專勤隊、勞工局收到舉報抓走阿虎,同時也對收留阿虎的王姓老闆開罰15萬元。

「為填飽肚子才想兼差」,阿虎說,工廠已1、2個月沒工作,上班也領半薪,才沿街找工作賺錢,以為自己是合法勞工應該沒問題,看到家具店生意很忙碌,裡面也有2個合法外勞工作,所以主動請託老闆收留,沒想到收留的他的好心人卻被罰錢,覺得過意不去。

王姓老闆無奈的說,他因擔心阿虎流落街頭才提供他吃住,而且是阿虎主動說要在店裡幫忙,原本只想收留他幾天,沒想到自己因收容勞工被罰,「真是自討苦吃」。

勞工局表示,阿虎依法只能在原雇主的工廠上班,不能到其他地方找工作,這也是保障本勞跟外勞的工作權,否則逃逸外勞事件屢見不鮮難以管理,依照就業服務法63條第1項未經許可聘用外國人從事工作,所以對王姓老闆處以罰鍰,若有不服可再上訴。

律師陳衍仲表示,合法外籍勞工依規定必須透過原雇主轉工,不能因不知情而不罰,但外勞只工作2天,雇主就被罰15萬元,處罰似乎過重,可在期限內用訴願方式提出意見。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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