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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明年的法定工時因《勞動基準法》修正後,將從從過去的雙周84小時改為每周40小時,形同周休二日,但勞動部卻將原本勞工的國定假日由19天砍為12天,引發外界質疑是變相減假。勞動部官員今出席國民黨團記者會時表示,勞工的假沒有因此減少,反而是增加。

中央社報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說,明年1月1日開始,法定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勞工全年休息日會增加13天。國定假日的配額修正雖然少了7天,但整年度來看,勞工全年放假總日數是「增加6天」。

她說,當時公務人員實施週休二日時,也是將國定假日由17天縮減為11天。如今勞工比照公務人員實施週休二日後,配套措施的作法跟當初公務人員實施週休二日的處理模式完全相同。

謝倩蒨表示,考慮到五一勞動節對勞工意義重大,勞動部堅持不管怎麼減少國定假日,五一勞動節還是必須保留。因此勞工跟公務人員相比,還是多一天勞動節休假。

該名網友在批踢踢用數據直接打臉,將勞工和公務員的事假、病假、特休、產假通通列出,可明顯看出勞工的假的確比較吃虧,例如勞工乍聽起來有14天事假,但根本不支薪,公務員則有5天有薪事假。

事假

    公務員:一年事假5天,薪資照給。超過5天要扣薪,但沒有請假天數上限。
    勞工:一年上限14天,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病假

    公務員:一年28天,薪資照給。
    勞工:未住院者,一年不得超過30天,工資折半。

特休

    公務員:滿一年7天,滿三年14天,滿六年21天,滿九年28天。
    勞工:滿一年7天,滿三年10天,滿五年14天,滿十年15天(然後一年多1天,例如滿十五年20天)

產假及產前假

    公務員:產假42天,產前假8天,都是用「工作日」計算,若如果遇到國定假日可多放假
    勞工:產假及產前假合計「8星期」,遇到國定假日照算


新聞來源: 關鍵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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