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本國勞工工作權益及避免雇主超額聘用外勞,勞動部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勞人數及比例,104年5月份共查核28,449家雇主,計有795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逾規定比例,占查核總家數的2.79%。另外116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其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

     勞動部表示,為確實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益,每3個月皆定期辦理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勞人數及比例,當雇主所僱用本勞人數減少時,外勞人數也應相對減少,以避免雇主因僱用外勞而減少聘用本國勞工。本次查核結果計有795家不符規定,勞動部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雇主必須增聘本國勞工或是減少外勞人數,以符合規定;而為協助雇主招募本國勞工,勞動部也同時函請各地公立就業中心協助雇主辦理求才登記及提供專案徵才等服務。本次經要求限期改善仍未符合規定的雇主有116家,除將被廢止超額外勞人數的聘僱許可外,還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指出,自97年5月第1次實施定期查核至104年5月底止已實施29次,累計總查核約44萬6千餘家次,不符規定比例的雇主累計1萬3千餘家次,約占查核總家次3.05%;而104年5月份查核不符規定比例的雇主家數占此次查核總家數2.79%,違規比例已有下降。針對缺工的雇主,勞動部將持續透過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專案徵才等就業媒合服務,及運用鼓勵雇主僱用獎助措施與鼓勵國人從事特定行業(包括3K3班)工作就業獎勵津貼,協助招募本國勞工,以落實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益。


來源:勞動部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新聞稿

arrow
arrow

    好幫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