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工逃跑,反而是懲罰僱主,必須在書面通報後3個月才能再聘,空窗期何去何從?縣府勞工處表示,這是中央法令,將會把民眾意見行文給中央,建議修法;至於空窗期可以申請鐘點外勞來進行看護工作。

     縣議員李俊諭接獲民眾陳情,強調幫家中長輩申請外籍看護工,但看護工跑了,卻要求僱主在3個月後才能再聘,這樣實在很不合理,因為外勞的腳長在他的身上,雇主又不能緊跟著外勞,也不能讓外勞不放假,這樣根本是懲罰雇主。

     陳姓民眾強調,在這段空窗期,雖然有提供鐘點外籍看護工的申請,但這根本就是緩不濟急,因為有適應的問題,連要臨時送到養護中心,可能連養護中心也不收,這教民眾要如何是好。

     縣勞工處表示,這是中央規定,近年來已針對民眾反應縮短再申請期限,會把民眾意見反應給中央,建議修改法定,以符合民間需求。


來源:溪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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