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一月底休會前,清倉通過一五六項議案,遺憾卻少了一個攸關數百萬人的有感法案「放寬外籍看護工作年限至十五年(或廢止年限規定)」。

     暫不計五年後二百二十萬老人的長照需求,台灣目前有七十六萬失能者家庭,若照護安排不妥當,將讓家庭所有成員竭力、眾親友掛心,一失能家庭只計算同住之家人就至少影響六人,亦即受影響人數逾四百五十萬人。

     而其中二十萬家庭聘用外籍看護,絕大多數個案的身心狀況皆已衰退,外籍看護最大的功能是協助失能者減緩衰退,遑論改善。然而「十二年上限」法規,愛心外籍媽媽今年初必須離台,十二年成果將災難式歸零!謝媽媽說,為了孩子必須嘗試各管道反映心聲,打電話給立委。為母則強的堅毅讓筆者鼻酸。

     在外籍看護離境的空窗期,一則得找人緊急替代,家屬得放下工作(輪流請假、辭職),勢必導致經濟雪上加霜;二則失能障礙者須以常人難以想像的心力與痛苦銜接適應;三則原看護難以「回國自放無薪假」空等台灣立法,極可能為養家而不得已尋找其他新雇主。諸此耗費更龐大社會成本、積累民怨。

     在立法院二月底開議前,當立法委員、首長官員歡喜向選民拜年、謀劃二○一六選舉時,失能者家庭卻需因法案擱置、聘僱年限到期,而陷入焦慮難以安心過年。


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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