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嚀表情 非常實用的問題,請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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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與合法工時的關係是什麼?

答:目前基本工資為每月新台幣17280元(時/95元),以上是以法定正常工時為計算基礎的,也就是每兩週的工作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

所以,若是實際工作時數超過法定正常規定的時數,則基本工資必須要按時數增給,不是以每月17280元的工資為原則。

 

問2:

外勞在養護機構從事看護工作的工時如何認定?

在養護機構從事看護工作,符合勞基法第84條之1「對於間歇性、監視性工作的認定。」

台北縣目前的審核核備申請條件是:以正常工時一天不得超過10小時為限;延長工時一天不得超過4小時,且一個月總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00小時。

另外,以上的核備文件要以中文和外勞母國文字來訂定。

 

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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