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外勞人數恐破50萬。勞委會表示,依賴外勞非長久之計,外勞引進應以不妨礙本勞就業,並配合經濟發展需要為前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今天指出,開放外勞引進,是在不妨礙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勞動條件、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的基本原則下,配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而採補充性方式引進外勞。

        職訓局呼籲,企業基於永續發展的長遠考量,應積極調整體質與轉型、提升技術與改善勞動條件,不能只靠聘用外勞作為唯一的選項。

        雇主聘僱本勞及外勞人數須符比率原則, 勞委會舉例,製造業外勞102年9月比99年12月增加6萬人,但僱用外勞製造業廠商僱用本勞人數也增加26萬5000人。換言之,雇主聘僱1名外勞,相對增加6名本勞就業。

        為了提高聘僱外勞使用效率,勞委會今年3月公布實施外加就業安定費提高外籍勞工配額機制,主要是為了將聘僱外勞成本與本勞薪資水準拉近,避免廠商藉口以假性需求引進外勞,降低營運成本。

        勞委會說,這項機制的運作是否得宜?就業安定費是否調高?會再透過「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由勞、資、政與學者專家定期評估檢討,必要時做出適度調整。

來源: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31221/11410688.html,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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