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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單位:安衛處    聯絡電話:02-8590-2866

為鼓勵事業單位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促進勞工安全與健康,勞委會舉辦之「101年推行勞工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及表揚活動,自即日起至102年3月15日止,接受推行安全衛生工作績優的事業單位及人員之推薦或自薦,有意願參選者,可逕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初審單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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