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漁業工作的年輕人愈來愈少,只能仰賴外籍漁工出海作業,但 昨日縣議員林棋山等人指《勞動基準法》規定聘請外籍員工,必須符 合最低工資,漁民成本大為提高,因此串聯全國漁民在今天赴行政院 勞委會、經濟部漁業署抗議,預估有兩千名漁民走上街頭,訴求外籍 漁工與基本工資脫鉤。 
  林棋山批評,油價高漲漁民成本提高,但聘請外籍漁工的人事費用 卻被勞基法限制,如印尼外勞以其生活水平一萬元就能聘請,卻得符 合一萬八七八元的最低工資,加上勞健保等費用,船主每月須支付 兩萬元以上,理應回歸自由市場機制。 
  他說,勞基法是保障我國國民,但卻用來保障外國人,「選舉怎不 叫外國人投給你?漁民實在無法接受!」且外籍漁工若意外死亡,死 亡給付按月方式請領,但漁工家屬無法接受給付方式拒絕和解,讓船 主得花費巨額的遺體冰存費用。 
  宜蘭縣漁輪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源吉怒批,中央訂的相關法令不 重視漁民,簡直讓漁民無法生存,他指出,漁民作業動輒半年以上, 勞健保也用不到,政府應有套妥善的法令讓漁民適應。 
  漁民認為,討海是看天吃飯,外籍漁工出海作業時間不定,現行家 事服務業工作者不適用勞基法規定,外籍漁工的工作型態與看護工、 幫傭類似,因此應該與基本工資脫鉤;也訴求外籍漁工如職災死亡, 死亡給付應要加速核撥,並一次給付。

 

 

【李忠一/宜蘭報導】,中國時報    C2/基宜花新聞           2012/07/27 @tol.china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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