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勞委會宣布,回應產業界需求,刪除千人以上製造業雇主,申請外勞比率需另採累進刪減1%到3%的規定,最快9月起實施,大廠雇主下一輪申請外勞配額時就可以適用。估有78家大型企業廠商受惠,共可增聘2,087位外勞。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組長傅慧芝 24 日指出,現行大廠聘用外勞規定是在民國9910月實施,當年考量大廠勞動條件及財力較佳,應有能力多聘僱本國勞工,因此除要求其聘僱外勞適用外勞五級制比例外,還另增一條規定,凡千人以上大企業申請外勞,要另累進制刪減配額1%到3%。

           經勞委會與工業局研究後,決定從正面角度看待問題,刪除現行外勞配額規定,取消千人以上企業要累進刪減1%到3%的規定。換言之,未來產業界聘用外勞,將不再區分規模是千人以上或千人以下,全部回歸到外勞五級制比例辦理。該規定最快9月實施,千人以上大廠下一次申請外勞時就可以適用,預估國內現有申清外勞的78家千人以上大廠,可因此總共增聘外勞2,087人。

職訓局並指出,將在9月份召開外勞政策諮詢小組,討論現行外勞五級制規定是否要做調整,職訓局說,為因應國內缺工,各產業適用比例有可能分別調高,但調幅應該不會太大,以免立即衝擊本勞就業。

此外,對於符合高附加價值等條件的產業,規劃新增超額進用機制,可進用上限不排除比照現行自由貿易港區聘僱外勞標準上限、放寬到40%,但申請超額進用業者必須另外多繳就業安定費。

 

M017250R  

千人以上大廠,聘外勞規定放寬。/本報資料照片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中時電子報 – 201272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好幫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