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將修正千人以上製造業須刪減外勞核配比的規定,目前國內有七十八家千人以上企業,放寬後這些企業共可多聘兩千多名外勞;勞委會表示,最快九月開放。

國內製造業申請外勞有不同核配比,依產業可申請百分之十、十五、廿、廿五或卅五的外勞。過去考量大企業條件較佳,應有能力雇用較多本國勞工,勞委會二○一○年修法,調降千人以上企業雇用外勞核配比。

但實施後,大企業不斷向勞委會反映,本勞較不願從事夜班工作、夜班缺工嚴重;並且雇用本勞人數越多、被刪減的外勞核配比也越多,有「懲罰」大企業疑慮。勞委會因此取消刪減外勞核配比的規定。

依目前規定,企業人數一千至二千人,原本核配比要扣掉一個百分點,超過二千至三千人的部分,核配比扣二個百分點,超過三千人以上扣三個百分點。

以四千五百人、原始核配比百分之十的企業為例,目前可雇用三百七十五名外勞。放寬後可雇用四百五十人。

國內有七十八家千人以上製造業,被刪減的外勞人數共兩千零八十七人,其中包括鴻海、日月光等知名大企業都有雇用外勞。傅慧芝說,新規定最快九月上路,到時候大企業須再重新提出外勞申請。

台灣勞工陣線理事長孫友聯表示,企業雇用外勞一定是為了降低成本,絕不是缺工;一般認為大企業比較有能力與責任雇用本國勞工,如今勞委會連這個價值都拋棄,等於是「向資方靠攏」。

 

2012/07/25 09:42 記者陳幸萱/台北報導  @http://news.cts.com.tw/udn/money/201207/201207251055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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