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工商團體籲召開全國財經會議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等6大工商團體18日發布聯合新聞稿,向政府提出八大建言,其中呼籲行政院在9月底前邀產官學界召開「全國財經會議」,並建議若要課企業證所稅,不要提高企業「最低稅負制」稅率。

 

對於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研擬修訂「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於該法第4條增列第2項:「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每滿150人,應進用原 住民1人」,倘進用不足須繳納差額補助費。六大工商團體認為,企業願進用原住民,惟原住民勞動人口有限,且受限諸多原因,企業若無法進用足額原住民,只能 被迫繳納差額補助費,徒增企業營運成本,不利國家經濟與發展。

 

 

因此,六大工商團體懇切建議原民會取消企業進用固定比率原住民之議,宜由政府加強辦理原住民就業訓練,提高原住民工作能力與就業意願,尋求治本解決之道,才是上策。

 

此外,基於近年來人才外流嚴重,而工商企業需才孔急,六大工商團體建請,政府儘早推動開放外國人來台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政策,並訂定相關配套措施,吸納各國菁英人士來台,創造新的事業價值及就業機會,並防止優秀人才流出,強化產業發展的基石。

 

 

此外,為兼顧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六大工商團體也建請財政部若課徵企業證券交易所得稅,宜將稅率單獨訂定,且勿提高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企業適用的稅率,以免波及無證券交易所得的公司。

 

六大工商團體也建請修正「工會法」及「工會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適度規範企業工會及聯合組的之組成,以利維持勞資關係和諧,促進產業發展。 對於部分立法委員提案增修全民健康保險法,規範發生勞工安全事故時,健保局可向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的雇主或事業單位請求損害賠償。六大工商團體認為,由於 雇主已向勞保局繳納全額職災保險費用,事業單位發生職業災害時,其醫療費用自應由勞保基金項下償付。且事業單位若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雇主已需另 負刑責,且有遭罰鍰處罰之可能,故不宜一罪兩罰。

 

六大工商團體並建議,政府將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鈎處理,以利吸引台商回台投資及減輕企業勞動成本。

 


 

來自新聞 :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12619@http://www.nownews.com/2012/06/19/11490-28256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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