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季將到,但攸關勞工「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性別平等法》修法卻未能在立法院本會期完成三讀。國民黨立委呼籲,若七月加開臨時會,能將性平法修法納入討論事項。

     去年南瑪都颱風襲台,部分縣市宣布「停課不停班」,因十二歲以下兒童不能單獨在家,引發上班族嚴重不便。馬英九總統指示政院研議修法,給予廣大勞工「有薪家庭照顧假」。朝野立委也紛紛「加碼」提出對案,目前朝野共有多達七個版本,併案協商中。

     行政院版本增訂,勞工請有薪家庭照顧假時,須符合有颱風等天災「停課不停班」,以及須親自照顧家有未滿十二歲或國小以下的子女二大條件。勞委會初估,若每戶有一人請有薪家庭照顧假,雇主一日薪資負擔約為三.九億元;以九十至九十九年各縣市因天然災害停課不停班平均為○.三天,薪資負擔僅一.二億元,對企業衝擊有限。

     但民進黨團質疑,去年修法時,放寬公務員每年可請七天家庭照顧假,其中五天可給薪;勞工請家庭照顧假,卻只有颱風等天災停課不停班,家有十二歲或國小以下的子女,才能請有薪家庭照護假,公務員和勞工有明顯差別待遇。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也表示,政院版條文未將身心障礙者納入考量,若家有年齡大於十二歲的身障者,但可能實際智商或行動能力不到十二歲,將被政院版草案排除在外。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也表示,修法應讓勞工比照公務員,都享有五天有薪照顧假。

     負責主持協商此案的國民黨衛  環委員會召委蔡錦隆認為,民進黨不應「無限上綱」,這已是朝野高度共識,他將向黨團反應,盼臨時會能有機會處理該案,以趕在颱風季適用,讓廣大勞工均可受惠,「改革應先求有再求好,不急著一步到位」。

 C0161816

 
   

誰來「照」我 行政院推出修訂版的有薪照顧假,

民進黨批評未將身障照顧納入考量。

圖為民眾陪著家人到醫院等候看病。(陳麒全攝)

 

中國時報,楊毅、陳文信/台北報導 @ life.chinatime.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好幫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