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陳經銓今天表示,包括越南、泰國、印尼及菲律賓等東南亞外籍勞工,自31起申請中華民國長期居留證時,需在台灣駐外館處捺指紋,預計試辦2個月。

     外交部去年12月底宣布,為防止部分東南亞地區人士假藉名義來台非法打工,規劃自今年首季適當時段起,針對東南亞外籍勞工於申請來台居留簽證時,要求採擷指紋,以利查核申請人有無違規情事。

     目前外勞入境後,需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報到及捺指紋,因此已有建置資料,若有人期滿回國或因故遭遣返,未來變造身分欲再申請來台,就可藉指紋比對出來。

     陳經銓上午接受訪問時表示,已訂於31起試辦捺指紋措施,預定試辦2個月,看運作是否順暢或有需要檢討之處,也已通知當地勞工仲介單位。

     陳經銓說,國內部分都已就緒,外館的相關系統也建置、測試完成;其中,由於印尼勞工申請來台人數很多,需要一點時間規劃辦公室空間及動線,因此31起先從直接聘僱的外勞試辦,至於透過仲介申請送件的外勞,則將在規定全面實施後安排到外館捺指紋,屆時可能採時段預約制。

     越南、泰國及菲律賓部分,則包括直聘或透過仲介都自31起試辦捺指紋。1010205

       2012-02-05 13:10新聞速報】@http://news.chinatimes.com新聞速報【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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