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菲勞想要前往加拿大工作的人數漸增,其中也有許多介紹機構在廣播電台中宣傳,部份菲勞得知訊息後,主動要求提前解約,或是期滿後不再續約,造成雇主困擾,也增加合法仲介管理、輔導的成本。

而這些介紹機構並不受台灣就業服務法的規範,即使超收費用,也無法可管,因此產生許多爭議。

 

日前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台北分處接到菲勞投訴,有介紹機構轉介在台工作的菲勞至加拿大工作,菲勞繳交台幣近6萬元的費用做為到加拿大的仲介費,付費後就連絡不上該機構的人員,而向MECO投訴。據了解,針對這家介紹機構,MECO也已接到多起類似的投訴案件,顯示這並非單一個案。

 

菲律賓海外就業署(POEA)提醒菲勞,海外工作必須留意提供服務的是否為在POEA合法登記的仲介公司,且交涉的人員是否任職於合法仲介。

另外,菲方對於仲介費的上限也有明確規定,事業類以一個月薪資為限。

錢飛POEA也提醒勞工勿繳交高於上限的費用,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好幫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