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囉!外籍配偶只要合法依親,持居留證即可工作,不須額外申請工作證;所以當您遇到有外籍人士拿工作證來應徵,還自稱是外籍配偶時,就要留意了~

建議雇主在僱用前,要求外籍配偶出具居留證、戶口名簿正本文件,以確認其依親身份,避免受罰。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近期至小吃店進行查察,發現店家誤聘謊稱為外籍配偶身分的逃逸外勞從事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聘僱外國人」。

與之前宣導活動不同的是,這次的專案查察,事前不會公開訪視行程,採無預警方式進行,若發現有雇主違反規定,就會處分。

勞工局表示,以夜市、攤販而言,以聘僱外籍學生、外籍配偶工作較多,過去也曾發現有攤商聘用逃逸外勞,但比例上相對較少。

 

處分罰鍰為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且5年內再違反,就會涉及刑責,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20萬元以下罰金。但會針對雇主有無善盡查證身分義務,並考量個案故意、過失、是否有因注意而未注意等不同狀況,酌予增減罰鍰金額。


這些隨便聘用非法外勞的訊息哪裡來?

多數處分案件均由民眾檢舉而來,與地方主動訪查的工作同時進行。

有鑑於小吃餐飲業屬於發生違法聘僱案件較多的行業,台北市今年將編列計畫,針對觀光夜市執行專案查察,預計自3月份起執行至年底止

 

088_指.gif  雇主因不了解法令,以為持有工作證就有合法工作身分,在接到民眾檢舉之後,勞工局即前往訪查。

外籍配偶在台工作,已不須另外申請工作證,若外籍配偶以工作證應徵,顯然與現行法令規定不同,雇主更要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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