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出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專案報告「無薪假」之規範、現況、對社會影響及具體解決方案之內容重點整理。


立委指出:

對於實施無薪假且有聘僱外勞的企業,其外勞人數有無連動處理?同時放無薪假企業的董監事、管理高層是否應該減少報酬、福利?

    王如玄表示,自民國97年起金融風暴就有機制,依照就服法規定,可對違法雇主開罰或以11廢止外勞配額;至於放無薪假企業的董、監事應該減少報酬、福利。


勞資協議範本應包含企業無薪放假除應取得勞工同意外,也應取得工會同意

施行無薪假企業應承諾一定補償或回饋勞工辦法;並應審查企業對中國投資及外籍勞工申請狀況,以避免企業一面強迫本國勞工放無薪假,另一面又以外籍勞工補足勞動力的荒謬情形。

還有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提案一般所稱的「肥貓條款」,要求實施無薪假企業CEO及董監事的薪酬及福利,應依無薪假實施人數、減薪比例,與勞工共體時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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