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與印尼女看護發生情愫,還幫她洗內衣褲、放洗澡水,看護甚至為他兩度懷孕。

他卻不滿對方外出購物,讓癱瘓父親獨自在家,將她毆打成傷,社會局安置期間又跑到收容中心,趁她外出時持刀押走,拘禁三天性侵兩次;高雄地院將李男以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等罪,判刑八年六月。

 太誇張  

從事下水道工作的李男(四十歲),兩年前透過仲介引入女看護照顧癱瘓父親,兩人進一步交往,女子還為他懷孕兩次,李男當時允諾要與她結婚,女方也同意,但必須先與印尼丈夫離婚,請女方家人寄單身證明到台灣。

 

未料,去年九月六日傍晚,李男不滿看護外出購物,將父親單獨留在屋內,毆打還拿鑰匙丟她,看護受傷後撥打專線向社工求救,隨即被安置在收容中心。同月廿九日傍晚,李男趁看護外出買手機,持水果刀將她押走拘禁,當晚強行脫下衣物性侵,再以毛巾、膠帶綑綁看護的手、腳及嘴巴,防止她逃跑。

 

隔天凌晨,李男又持刀劃開膠帶,鬆開毛巾再度性侵,看護趁隙傳簡訊給社工,警方救出看護並將他逮捕。李男辯稱綑綁及發生性關係皆經過對方同意,否認傷害、拘禁及性侵。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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