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眼鏡  由於外勞操作堆高機發生職災的比率較高,勞委會於98年已發布函釋,規定

雇主不得指派藍領製造業外勞從事與體力工作無關的堆高機、起重機或天車等許可以外之技術性工作

 

勞委會規定,除非雇主於規定實施前,已聘僱取得我國證照的外國人從事製造業工作者,始可因應生產作業需要,操作堆高機至許可屆滿或聘僱關係終止。

否則地方政府若查獲,可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外工作」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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