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照0504

印尼籍女外勞「阿尼」(化名),去年4月初以看護工名義申請入境,卻被送至草屯鎮荖葉園工作,還得幫林姓雇主洗衣煮飯,每天超時工作,前天才被草屯警分局發現,帶回安置。

警方昨天傳喚黃姓仲介業者及原申請的梁姓男子,梁姓男子供稱,申請到阿尼後,因為已不需要看護工,便將阿尼送到林姓親戚家工作。黃姓仲介業者說,阿尼有反映超時及領不到薪水的狀況,原本要帶她回梁姓男子家,便被警方查獲。

壓力趴  

阿尼說,她去年4月來台,原本是當看護工,卻被送到荖葉園工作,每天5點起床煮早餐、曬衣物,6點半上工,中午吃完便當可休息10分鐘,繼續做到晚間7點,回雇主家煮飯,晚餐後繼續清洗荖葉,常到深夜11點、甚至凌晨一兩點才「下班」,工時長達19小時。


「沒一天吃飽睡飽過!」阿尼向警方大吐苦水,來台一年飽受雇主欺凌沒休假,手機與薪水全被雇主以「幫你保管」為由被沒收,沒有朋友和行動自由。


阿尼說,「老闆娘」告訴她園裡有監視器,她不敢逃跑,怕被警察抓。一年來僅與家人通過一次電話、放半天假去教堂做禮拜,每月一萬七千多元薪水,東扣西扣後剩6000元。


上月在阿尼要求下,老闆娘才匯款21000元到阿尼父母帳戶。當初她向銀行貸款付給仲介一大筆錢才來台,想賺錢讓家人過好日子,未料卻是噩夢一場。阿尼已由南投縣政府安置,警方傳喚林姓雇主到案,釐清真相。

 

2011/05/04 聯合報】@ http://udn.com/╱記者謝瓊雲/南投報導

 

指  各位看出來以上的案例哪裡違法嗎?

違法點1阿尼工作內容和原申請不同,已違反規定,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函送法辦。

違法點2阿尼工作超時及領不到薪水的狀況也構成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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