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衛生署也提議引進的國外仲介暫緩兩週送件,您認為適當嗎?
答:由於境外移入傷寒病患多為印勞,
為國家安全防疫考量,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一度建議勞委會凍結印勞來台工作;
現在傷寒疫情較趨緩,如果未來疫情爆發,
疾管局將針對單一國外仲介公司輸入印勞有較多在台發病者,
將暫時該國外仲介公司兩週至一個月不准送件辦理入國簽證。
衛生署公告,自98年10月15日起,印勞入國前後的體檢項目,都需增加傷寒檢驗。
四週內引進境外兩名以上感染傷寒之外勞的仲介業者,也將祭出停發兩週勞工入國簽證的處罰。
疾管局決定暫時以試辦的方式,增加印尼籍勞工健檢項目,為期一年。
依據疾管局最新公告,10月15日起印勞申請入國簽證應檢具的健康檢查證明,必須檢附傷寒症狀問診結果表。
一旦出現傷寒相關症狀者,可以不發給入國簽證。
此外,印勞入國後三日內以及工作滿六個月的健康檢查項目同時增列傷寒檢查(糞便培養)及傷寒症狀問診。這項規定暫定實施到明年(99年)十月。
消息參考自:外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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