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某對謝姓父子被控涉嫌要求印尼女看護工到家中經營的豬肉攤幫忙賣豬肉,讓信奉回教的女看護工心生罪惡感,且疑超時工作,痛苦不堪...

賣豬肉  被控者表示並未要求外勞切豬肉(?)

原圖來源: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8-11/28/content_10425230.htm

過程

台中市謝姓父子,日前申請一名三十多歲印尼女看護工照顧家人,卻要求她到家中經營的豬肉攤幫忙賣豬肉,超時工作又未額外給工資,讓女看護工認為違背宗教信仰,向仲介公司反映,公司人員卻要她忍耐。

由於女外勞護照遭仲介公司扣住,且雇主也不准她隨便打電話與外界聯絡,今年一月間利用領到的薪資申辦行動電話,偷偷打生命線「一九九五」專線電話求助。

市政府勞工局得知後會同移民署台中專勤隊及台中市警方將她救出安置,並已依違反就業服務法中讓受僱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裁罰雇主三萬元,超時工作也有剝削勞工之虞,因此也依涉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罪嫌函送法辦。

被指控的謝姓父親表示,他知道印勞的宗教信仰是回教,不能碰豬肉,去年底工作較忙碌,曾徵詢外勞是否可以到攤位幫忙,但僅安排清洗等雜工,並未要求外勞切豬肉、賣豬肉,也否認讓外勞超時工作。

台中回教清真寺教長閃耀武表示,回教徒視豬肉為不潔之物,嚴禁吃豬肉,宰殺牛、羊也要依教法處理,雇主讓回教徒吃豬肉或處理豬肉都是嚴重禁忌,對當事人會造成相當大心理傷害,盼政府加強宣導。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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