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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女外勞受雇台南市許姓婦人,去年間許姓婦人發現家裡有財物不見,懷疑外勞阿蒂涉案;後來意外在阿蒂準備寄回國的包裹中發現被偷的財物和現金共12萬。

由於阿蒂跪地求饒而未告發,並讓阿蒂回國。

但許姓婦人過年前整理環境,發現價值30萬元的鑽戒不見,懷疑阿蒂行竊,向市警二分局控告阿蒂行竊,希望藉此讓阿蒂沒有機會再到台灣,繼續偷雇主的東西。

【資料來源:聯合報】


大家可以去思考一個問題:

若是把貴重物品都鎖好、錢不露白,試問外勞會有機會偷竊嗎?

事前的防範是不是比事後的解決來得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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