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應基本工資調整,以及日薪、勞、健保費的新費率,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修改勞動契約指引,

    外勞薪資部分: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月薪為新台幣17,880元,折算每日薪資為596元

    家庭幫傭、家庭看護工月薪新台幣15,840元,每日薪資為528元。

越辦處表示,日前已公布修正後的勞、健保費數額,仲介業者送件時應依目前的標準填寫,以免遭退件。

◎ 體檢費部分,越方規定依照醫院收費標準填寫,現行收費以2,000元為上限。

◎ 辦理居留證規費為1,000元;超過時將拒絕受理。

 健檢

該處說明,無論何種業別,均須依照前述標準。雇主須留意的是,除家庭類外勞因不適用基本工資,亦非勞保的強制投保對象,因此契約中規定,雇主須另替越勞投保30萬元意外險。健保自付額則須配合新制調整。

2.契約明訂所得稅計算方式,因連帶契約內容變動,應以最新的契約送件。

    同一課税年度內居留未滿183日,每月薪資給付所得超過基本工資1.5倍(新台幣26,820元)者,每月所得税應繳納稅額為總所得的18%;未超過為6%。

居留滿183天者,總所得扣除免税額82,000元、標準扣除額76,000元、薪資扣除額104,000元,稅率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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