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現行法令規定,

勞僱雙方提前終止契約,須經當地勞工主管機關驗證,探求外國人真意後,以保障勞工權益。地方政府認定雙方無異議時,應開具「驗證雇主與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證明書」,雇主得據以申請遞補。依現行做法,外勞與雇主至勞工局辦理解約驗證後,約需3個工作天核發驗證證明書,包括緊急案件在內。

明年一月後

自明年1月1日起,台北縣政府勞工局將提供辦理解約驗證;

為加速審核的時間,該局將簡化內部程序,當天辦理解約驗證完畢後,即可開立驗證證明書,交付申請人,將縮短雇主取證的時間。(實際上則須視當天處理的案件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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