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雇主聘僱外勞比率超過法定標準,未通過勞委會定期查核者,勞委會除廢止聘僱許可外,也會函請各地方政府就是否影響本國人就業權益,裁量是否進行罰鍰的處分

 如果你聘雇外勞超過法定標準,除了面臨「廢止聘雇許可」,也會被評估是否要罰錢。

但有少數極端個案,仍將保留裁罰的空間。勞工局也發現少部分未通過定期查核的雇主,不僅未積極改善,卻仍持續辦理引進外勞程序,且蓄意資遣本勞,明顯有影響本國勞工就業權益疑慮時,就會視個別情況,決定是否處分。

 但若是被發現你蓄意資遣本勞去聘雇外勞,這是一定要罰錢的。

現行制度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5條之4,規定製造業外勞比率以20%為限,勞委會於外國人入國後滿3個月定期查核;超過的部分予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則廢止超過部分的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

 

★雇主需特別留意的是,因處分係屬各地方政府裁量權責,處分與否、處分標準、裁罰金額,會因各縣市而有所不同,因此仍須由各縣市視個案情況認定

罰鍰多少是由各縣市視個案情況認定

目前除台北縣外,也有其他地方認為處以行政罰鍰,有法律上的問題,因此已在裁量的範圍內予以不處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好幫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