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護機構適用勞動基準法規範的業別,勞工局同時也進行了解外勞工資、工時、加班等勞動條件,

發現有5家養護機構違反勞基法相關內容,已報請勞動檢查處進行了解。

雇主違反勞基法的態樣,多以外勞超時工作且未給付加班費,以及違反勞基法第36條,每7天未給予1天供為休息

 

雇主多半認為,只要外勞同意加班,即可要求延長工作時間,或不給予例假日;

這是違法的,近幾年都有雇主被處分的案例 指

由於養護機構專案查察會持續進行,提醒事業單位依法辦理,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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