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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賀! 好幫手公司榮獲台北市政府選拔優良雇主及優良外勞雙雙得獎
                                  

目前分類:外勞政策公告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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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部份廠商表示,因為是新設廠無法提供最近一年的本國勞工人數,無法申請外勞,對此,勞委會表示,新設廠的企業未滿一年的,仍可依現有勞保人數申請,計算方式會按比例處理,不會影響申請外勞。

經濟部717召開7月份促進投資擴大招商會議,有部份廠商提出有人力問題,主要是新設廠或剛來台投資的企業,無法提供最近一年的本國勞工人數。

根據規定,目前製造業引進外勞,須以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再依各行業別核配外勞比例計算可僱用的外勞員額。

勞委會說明,針對新設廠的企業,無論是只有5個月或是9個月的勞保人數資料,都會依其月份去平均計算,所以並不會影響申請外勞資格,申請的文件、程序也與一般成立超過1年的一樣;不過在外勞入境3個月起就需接受定期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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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今天表示,從16日起,將放寬外勞初次申請居留證規定;外勞或雇主持勞委會核發招募許可函申請居留證,可在10天內,取得6個月外僑居留證,減少行政作業等待時間。

外勞初次申請居留證的舊制,外勞要持聘僱許可函及在職證明,在入境後15天內提出申請,還要在30天內,將聘僱許可函補送移民署,作業時間約1個月,可取得有效期3年的外僑居留證。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說,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聘僱許可函,有一定作業時間,外勞等待領取外僑居留證期間,雇主無法辦理勞保等相關投保事宜,造成雇主和外勞不便。

署長謝立功說,避免影響外勞醫療、職業保險等權益,修正外勞申請居留證規定,從16日開始實施,改為外勞只要持招募許可函,就可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居留證,保障外勞權利。

他表示,從16日開始實施的新制,只要外勞或雇主持招募許可函及在職證明,在入境後15天提出申請即可,10天內就可取得短期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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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勞委會可望放寬3K產業的外勞核配比例,全國工業總會祕書 長蔡練生表示樂觀其成,並表示,外勞核配比例即便提高到四成,也還有六成比例需聘用本國勞工,本勞權益不致受到影響。
  

蔡練生表示,不只應放寬,也建議取消目前「五級制核配」的作法 ,改為全面放寬。他認為,每天討論分成幾級、某個產業應該歸類在 哪一級,非常沒有意義。 
  

他說,本勞不願從事勞力密集、較辛苦的產業,也抗拒加班,嚴重 影響企業在台投資及設廠意願,「怕找不到人!」若外勞核配比例提 高,應可改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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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導外籍勞工特定製程(3K5級制比率調整,及增加就業安定費可提高外籍勞工比率至40%等議題,勞委會9日表示,相關報導係屬各方建議事項,尚待研議評估,並將提送由勞資學政組成的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進行討論。

對於資方團體反映缺工問題嚴重,勞委會指出,政府一直透過職業訓練,例如10081日實施就業獎助措施,給予願意投入3K行業的本國勞工,每人最長1年、最高新臺幣56千元的獎助,以吸引本國勞工投入3K行業;至於放寬外籍勞工僱用比率部分,因現階段「缺工」及「勞動條件未顯著改善」同時存在;在不妨礙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勞動條件的前提下,勞委會將依行業別之實際需求,適度檢討外籍勞工政策。

勞委會強調,外籍勞工重要政策的形成,都必須先徵詢勞資學政各方意見,並考量國家整體勞動政策的方向,及維護本國勞工就業權益的立場,在不妨礙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勞動條件、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的基本原則下,配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透過勞資學政社會對話平臺,共商研擬出適當之產業外籍勞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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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0_02  同居住地勞動人口均在職,即應許可

受到人口老年化影響,全國商業總會提案,建議放寬外籍看護工申請條件,家中只要有265歲以上老年人,而同一戶口或居住地的勞動人口均能提出在職證明書,即應同意引進外勞。

除製造業要求提高外勞核配比率外,服務業、農業也希望爭取引進。旅館業提出,服務業中有許多產業與製造業3K產業一樣,不容易找到本國勞工任職,建議開放一般旅館業進用外勞,從事鋪床工作。花卉業也呼籲政府將農業科技園區內廠商,比照工業園區,在勞工僱用、租稅獎勵享有相同優惠,包括引進外勞。

勞委會憂妨礙長照發展,外勞需求持續 將再溝通

這次會議並未對外開放,據與會產業代表轉述,勞委會仍堅持外勞屬於補充性人力的原則,擴大引進將不利長期照護產業的發展,因此並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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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工業總會表示,希望政府建立外勞引進評估指標,根據經濟與產業發展需求調整外勞數量,放寬外勞限制。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下午舉行「勞工政策與產業發展」座談會,由工總理事長許勝雄主持,邀請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宏碁公司董事長王振堂、可成科技公司董事長洪水樹、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社安組召集人詹火生等人與會。

王振堂說,「台灣要變得更好,只要每個具有影響力、有權力的人徹底做一件好事,就有希望」。

他希望政府能促成有價值的產業鏈,如智慧型手持裝置產業鏈在台灣落地生根,形成技術密集的群聚優勢,創造高附加價值產業,發展經濟。

洪水樹表示,台灣目前的投資環境吸引資金回流,但是面對台灣人力短缺、需求與供給不符的問題,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放寬外勞僱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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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工商團體籲召開全國財經會議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等6大工商團體18日發布聯合新聞稿,向政府提出八大建言,其中呼籲行政院在9月底前邀產官學界召開「全國財經會議」,並建議若要課企業證所稅,不要提高企業「最低稅負制」稅率。

 

對於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研擬修訂「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於該法第4條增列第2項:「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每滿150人,應進用原 住民1人」,倘進用不足須繳納差額補助費。六大工商團體認為,企業願進用原住民,惟原住民勞動人口有限,且受限諸多原因,企業若無法進用足額原住民,只能 被迫繳納差額補助費,徒增企業營運成本,不利國家經濟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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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布年度人口販運報告我國連續3年列名最佳第1

 

美國國務院今(20)日公布「2012年度人口販運報告」,肯定我國在防制人口販運上的積極作法,已連續3年將我國列為狀況最佳的第1級,尤其高度肯定勞委會設置外勞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處所、持續辦理雇主及外勞法令權益宣導等重要保護及預防人口販運的措施。

這份報告中,對於我國擬妥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以保障家庭幫傭及家庭看護工的權益;補助設置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庇護處所,提供被害人醫療協助、心理諮商、法律諮詢、通譯服務、就業訓練、必要經濟補助、協助回國及核發短期工作許可等協助事項;補助地方政府設立外勞諮詢服務中心,設立外勞機場服務站,協助外勞了解自身權益;及持續編印外勞相關法令規定並分送給雇主,更製播外勞權益相關廣告,以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外勞權益的認識,都表達高度肯定。

勞委會表示,外勞在我國享有的權益不因國籍不同而有差別待遇,有關外勞生活及工作權益都訂定相關法規及保護措施,如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業僱用員工,不分本外勞都適用基本工資、加班費、工時及休假等相關規定,並禁止強制勞動及扣留外勞護照、居留證、存摺等文件,且規範雇主應全額給付外勞薪資,倘雇主如有違反規定,均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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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 the 99 1  免除2年工作經驗薪資下降 6/14生效

針對討論已久的僑生與外籍留學生在台工作資格放寬一事,勞委會已完成修法作業,100學年度畢業的僑生與外籍留學生,雇主聘僱薪資達37,619元以上者,即可免除2年工作經驗,畢業後直接留在台灣擔任專門性、技術性工作;前述規定614公告生效。

由於法令規定白領專業人才來台工作需有2年工作經驗且雇主聘僱薪資每月不得低於47,971元,外界常將台灣面臨人才困境的矛頭指向勞委會,有鑑於此,勞委會59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14次會議」,經與會勞、資、學、政等四方委員研商後決議,對於在台讀書的僑生與外籍留學生放寬工作資格。

再依該標準第8條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四條之工作,其薪資不得低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數額,據此作出公告設定薪資為37,619元。

根據統計,4月底,外國專業人員有效聘僱許可計2 6,878 人次,其中專門性技術性工作13,816人次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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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586  80歲老人巴氏量表60分 可申請

外勞政策鬆綁!勞委會昨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達成共識放寬高齡者聘用外籍家庭看護工標準,只要家有八十歲以上老人且巴氏量表評估在六十分以下(代表嚴重依賴)者即可申請看護工,預計九月生效,有三萬三千人符合資格。

「高齡老人有需求」

台灣現有十八萬八千多名外籍家庭看護工,現行規定特定項目重殘者或需二十四小時照護者可申請外籍看護工,通常後者以巴氏量表三十五分以下(代表完全依賴)為基準,若高於三十五分加註原因仍可申請,但屢遭批太嚴格,勞委會昨邀勞資和學者代表研議達成共識放寬。
民眾陳先生表示,他的父親已經八十多歲、行動不便,他擔心放寬規定以後,仍然達不到門檻,「但是老人家確實有照顧需求。」

僑生領3.7萬可續留

另外,白領外勞部 分,現在規定外籍大學畢業生要來台擔任專業技術人員,須有兩年工作經驗和薪資高於四萬七千九百七十一元門檻。勞委會昨天決定部分放寬,針對來台念書的僑生 和外籍生畢業後,不需要工作經驗、薪資達三萬七千六百一十九元,即可留在台工作,預計六月生效,今年起畢業者適用。
勞委會指,新門檻三萬七千多元是依大學畢業新鮮人擔任專業工作的前百分之二十者薪資估算,目的是避免拉低國內薪資水準。而勞委會原規劃讓全球百大名校畢業生不需經歷和薪資門檻即可來台工作,因爭議過大而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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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8  勞委會外勞政策諮詢小組會議今日登場,外籍看護、外籍白領人才 來台工作限制鬆綁等備受外界關注的議題,可望拍板定案。最快七月 ,八十歲以上、巴氏量表在卅五到六十分的失能者也能申請外籍看護 ,預計新增三萬三千人受惠。


  勞、資、學、政四方組成外勞政策諮詢小組(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 諮詢小組),今日開會討論多項重要議題,若無意外,包括外籍白領 人才來台工作限制和外籍看護申請等,將達成鬆綁共識,逕行後續修 法程序即可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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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018-1135-Cartoon-Character-Animal-Happy-Tiger-%E8eeps-%C7-Bag-Of-Dollars  國外收費較高 逃逸仍需有其他做

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日前針對少數申請引進越勞的案件,要求台灣及越南仲介增加檢附「對越南勞工收費切結書」,確保雙方仲介了解收費的規定,雖然切結書中,明訂該處得隨時針對費用檢查,不過台北市就業服務公會理事長張添勇肯定越辦處這項做法,他認為,過去越南仲介費用確實過高,即使增列切結書或降低費用,無法完全解決逃逸率過高的問題,但這起碼是改變的開始,樂見越方有所做為。

 另方面,也有仲介業者認為,若不簽訂就無法申請引進,即使不願意但也只能接受。為讓仲介業者了解並遵守相關收費的規定,越辦處針對部分申請文件驗證的案件,要求雙方仲介另附切結書,詳細記載向勞工預收費用的明細,包括仲介費、越南服務費、機票費、簽證費、職前講習費,若還有其他費用,項目及用途須具體詳列,另外保證金的部分,也必須填寫金額。

 越南政府所規定的仲介費金額,工廠工以美金4,500元(約為新台幣13500元)為上限,而家庭類則以美金3,600元為上限(約為新台幣1044百元),但早期越南仲介所收取的金額,甚至可能高達台幣近20萬元,比起其他外勞來源國,金額確實比較高,也產生很多管理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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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7_舉紅牌  營造業限公共工程經建會跨部會討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表示,為解決廠商投資問題,行政院於99年成立全球招商聯合服務中心,提供單一窗口協助。截年4月30日止,受理案件共計288件。廠商反映的問題,以尋找土地廠房為主,另外也有租稅及人力相關的問題。副處長李聰貴表示,許多3K性質工作本國勞工不願意從事,但顧及國內失業率,申請外勞也有許多關卡,都有廠商提出希望鬆綁的訴求。

 此外,營造業、裝配業也有反映勞力不足的問題。李聰貴強調,只要廠商有反映,就會在經建會經營環境會報中提出討論,希望能夠盡量排除廠商投資的障礙。

 目前營造業僅限公共工程能夠申請外勞,不過有廠商反映,除公共工程之外,也有一些辦公房舍的需求,招募本國勞工也有困難,但礙於現行法規,則無法申請外勞,是廠商反映較多的內容。

       投資處統計,受理案件288件中,投資人實際落實投資金額約新台幣300億元,創造9,000人的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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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_裝可愛  9家違法 危險物質建議有母國譯文

外勞大多從事製造業3K工作,但接受勞工安全衛生相關訓練的情形並不普遍,因此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今年首度針對製造業聘僱外勞人數1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實施專案勞動檢查,共發現9家有違規情形。勞檢處主任秘書胡華泰表示,這項專案下半年仍會持續進行,未來將列為年度例行的專案,確保外勞工作安全。

 這次專案發現的違規項次達37項,現場違規則有21項,以未做好危害物質管理14項佔最多,比例達66.67%,其次為機械器具危害的14.28%,以及墜落危害佔9.52%。由於勞安法中有提供業者限期改善的機會,勞檢處後續將進行複查,若複查事業單位仍未改善,將依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由於外勞多從事3K工作,危險性較高,因此勞檢處今年將聘僱外勞人數10人以上的製造業,列為抽檢對象,行業別主要以印刷業,或與化學藥劑有關的危險作業為主,督促事業單位遵守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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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表  將鎖定可疑案件優先安排入國訪視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外勞薪資應全額、按月直接給付,除依法應由外勞負擔的費用外,均不得自薪資中直接扣除,特別是國外借款。外勞事務科長黃愛真表示,針對雇主未全額給付薪資的部分,即日起將加強宣導及稽查,一方面除持續在廣播電台、外勞e通訊宣導外,另外也會針對少數可疑案件,列為優先訪查對象。

 目前法令規定,外勞入境3日內須辦理入國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應於3個月內進行入國訪視,查核外勞工作狀況、薪資、收費項目,以及住宿環境是否符合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內容。不過黃愛真希望在外勞工作的第一個月,雇主給付薪資時就能遵守法令的規範,因此針對這類選定的案件,會縮短訪視的時間。

 

曾遭檢舉案件優先排入 ,確保雇主遵守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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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cute-cartoon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九日台北報導】勞委會9日下午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14次會議」,其中會議通過同意對於80歲以上且巴氏量表60分者可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照護,預計9月完成修法工作,並同意放寬100學年度畢業的僑生與外國留學生,大學畢業且薪資達3萬7,619元,可免除2年工作經驗,繼續留在台灣擔任專門性、技術性工作,預計受惠約4千名學生,預計6月底、7月初公告。

 

放寬僑生與外國留學生 ,薪資3.8萬免2年經驗

勞委會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14次會議」今天由下午2點舉行至6點30分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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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陳經銓今天表示,包括越南、泰國、印尼及菲律賓等東南亞外籍勞工,自31起申請中華民國長期居留證時,需在台灣駐外館處捺指紋,預計試辦2個月。

     外交部去年12月底宣布,為防止部分東南亞地區人士假藉名義來台非法打工,規劃自今年首季適當時段起,針對東南亞外籍勞工於申請來台居留簽證時,要求採擷指紋,以利查核申請人有無違規情事。

     目前外勞入境後,需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報到及捺指紋,因此已有建置資料,若有人期滿回國或因故遭遣返,未來變造身分欲再申請來台,就可藉指紋比對出來。

     陳經銓上午接受訪問時表示,已訂於31起試辦捺指紋措施,預定試辦2個月,看運作是否順暢或有需要檢討之處,也已通知當地勞工仲介單位。

     陳經銓說,國內部分都已就緒,外館的相關系統也建置、測試完成;其中,由於印尼勞工申請來台人數很多,需要一點時間規劃辦公室空間及動線,因此31起先從直接聘僱的外勞試辦,至於透過仲介申請送件的外勞,則將在規定全面實施後安排到外館捺指紋,屆時可能採時段預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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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宣布,將開放80歲以上老人,只要經巴氏量表評量在60分以下,即可聘請看護外勞,預估將有3.3萬名老人可受惠,最快在今年第3季實施。

根據衛署解釋,巴氏量表030分為「完全依賴性病患」,考量80歲為超高齡民眾,因此放寬巴氏量表至60分,也就是「嚴重依賴病患」,也可請看護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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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_推眼鏡.gif  過去經常有雇主反映,家庭看護工因被照顧人輪住多名子女家中,每隔一段時間就要變更一次住宿地點,並向縣市政府辦理通報,很不方便;

職訓局在聽取各縣市政府建議後,修改入國通報單及接續聘僱通報單,開放雇主登錄多個住宿地點,在外國人動態資料查詢系統中註記,供地方政府查核。

此方案自即日起實施,同時也發函給各縣市政府,近期內各地就會陸續收到通知,啟用新表單。

 

職訓局表示,為避免造成重複送件的困擾,已向地方政府說明,在4月13日以前以郵寄方式申請者,使用舊表格即可,不需以新表格再填送一次,但在下周起送件,就應使用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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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類外勞申請門檻鬆綁露曙光!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卻有許多家庭因外籍看護或幫傭申請門檻過高而無法如願,有些人甚至冒險偽造「巴氏量表」。

行政院勞委會說,將檢討鬆綁的可能性,包括放寬申請幫傭的計點制度,讓國人不再感嘆請外籍看護或幫傭比登天難。

藝人李李仁遭檢方查獲使用偽造的「巴氏量表」申請外籍看護,去年底獲偵結緩起訴,反映出國內看護申請門檻太高的問題。

名嘴陳文茜日前也披露,一名無法料理生活的九旬退役軍人患有褥瘡併發症,但請不起昂貴的本勞看護,巴氏量表分數又未達申請外籍看護標準,死時竟留下一屋子汙穢廢物。她直言,申請制度門檻嚴格,是對邁入高齡化社會的台灣「不人道壓迫」。

依勞委會現行規定,申請外籍看護需由一位醫師及另一位醫事人員評估被看護者日常生活食、衣、住、行,均無法獨立完成,已失能且需廿四小時照護、巴氏量表總分在卅五分以下,才符合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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