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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賀! 好幫手公司榮獲台北市政府選拔優良雇主及優良外勞雙雙得獎
                                  

春節假期結束,今天是正式上班的第一天,勞動部特別提醒,雇主應全額給付外勞工資,若雇主違法,最高將被處以新台幣150萬元罰鍰。

勞動部指出,依就業服務法及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全額直接給付外勞工資,不得積欠外勞工資、自外勞工資直接代扣繳外勞服務費、國外貸款予國內外仲介業者,或逕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雇主若違反規定,除依法裁處罰鍰外,同時將依就業服務法第72條第2款規定,廢止雇主聘僱外勞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勞動部提醒雇主要確實遵守法律規定,以免受罰。

勞動部指出,常見雇主代仲介公司自外勞工資中扣款除服務費及國外借款等費用,上述費用因非屬法定收取的費用項目,故即使外勞同意雇主代為扣繳,該約定仍為無效。

為確保外勞能實領因工作而獲得的工資,避免外勞在不知情下被非法扣款或超收費用,同時避免雇主介入仲介公司與外勞間之費用糾紛,故明定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外勞工資時,除外勞應依我國法令規定負擔的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所得稅、膳宿費、職工福利金、依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扣押命令所扣押金額,或依其他法律規定得自工資逕予扣除項目及金額外,其餘工資必須全額直接給付外勞,且必須提供中、外文薪資明細等憑證,供外勞核對。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若雇主未全額給付外勞工資,依現行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規定,聘僱外籍家事勞工的雇主將被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外勞,其雇主將被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地方政府並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罰鍰上限至新台幣150萬元;同時並將廢止雇主聘僱外勞的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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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1日專電)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在台家事移工月薪低於工廠、機構的移工,印尼政府要求台灣明年調漲印尼幫傭、看護月薪至新台幣1萬9000元。

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副局長亞古斯定(Agusdin Subiantoro)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目前由台灣個別家庭聘僱的印尼看護工月薪為新台幣1萬7000元,但「正式部門」(如工廠、安養院)雇用的印尼移工月薪則是比照台灣法定基本工資(去年為20008元,今年起調至2萬1009元)。

他說,「正式部門」的移工和「非正式部門」(如在家庭工作的幫傭、看護)之間的薪資差距太大,印尼政府希望兩者的薪資能夠一樣。因此,印尼政府下一階段的目標就是要求台灣政府從明年起調漲印尼幫傭、看護的月薪至1萬9000元。

他指出,台灣政府每年都會調漲基本工資,在台灣工廠、機構工作的印尼移工薪資也會每年跟著調漲。不過,印尼政府要求不只有「正式部門」的移工薪資跟著調漲,一般台灣家庭聘僱的幫傭、看護的薪資也應該跟著調漲。

亞古斯定表示,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將在今年的台印勞工會議中提出這項主張,這也是印尼政府的既定立場,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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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外勞黃河,昨天傍晚酒後騎著機車,載著同是逃逸外勞的「阿良」逛大街,在新竹縣竹北市博愛橋被警方獲,酒測值達0.46毫克,他驚訝:以為台灣警察過年放假,沒想到會被查獲。

警方今天依公共危險罪將黃河(35歲,越南籍)移送法辦,「阿良」(33歲,越南籍)送交移民署新竹縣專勤隊處理。

黃河來台多年,在104年9月18日後行蹤不明,昨天傍晚酒後載著「阿良」逛大街,被警方查獲,當地距三民、博愛、竹北派出所都很近,他表示,越南也過農曆春節,認為警察休假了,才出來訪友、逛街。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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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幫手祝大家新年快樂

感謝有您的支持及愛護

新的一年祝福大家,諸事順遂,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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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65歲馬姓男子以某生活扶助協會名義,假意提供有難外籍勞工生活扶助,實則非法招募、拐騙逃逸外勞,甚至以毒品控制。警方23日前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逮捕馬男等5名嫌犯,救出印尼籍勞工十餘名,訊後警方依毒品、詐欺及人口販運防制法送辦,並擴大追查共犯及相關被害人。

新莊警分局23日下午4時30分許,透過線報情資,結合板橋、樹林、中和等警分局,在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洪榮甫指揮下前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帶查獲馬男子等5名嫌犯,清查帳冊後發現至少300名外籍勞工受害。

警方調查,該生活扶助協會利用外籍勞工不諳台灣法令,向逃逸外勞騙取高額費用後,帶往移民署辦理自首。之後再以集中監控、拘禁、逼迫甚至毒品控制等手法,剝削血汗錢,手段惡劣。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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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大運選手村即將完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今與40多名選手村外籍勞工到勞動部陳情,指控皇昌建設引進117名印勞興建選手村,簽下3年合約,途中還借調去拆除忠孝橋;但現在卻2年多用完就要解約,另外一方面卻又持續引進新外勞,質疑是與仲介聯手鑽法律漏洞,以便賺取仲介費,要求勞動部介入調查,並盡速補救漏洞。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皇昌建設與117名外籍勞工簽訂契約時間為2013年8月10日至今年2月10日,但實際入境卻分散在不同時間點,導致外勞實際來台工作僅10個月到2年多不等,但所有人都被收取同樣的11~12萬元仲介費。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說,因《就服法》第52條實施,未來外勞3年期滿免出境,質疑皇昌故意年前解約,又從國外陸續引進外勞。

勞動部說,此案問題在於,僱主訂定勞動契約時,有無蓄意欺騙等問題,若有的話外勞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勞動部也會依法協助轉換僱主;至於若有超收仲介費等情況,若查證屬實也將嚴懲,接下來會進行行政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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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接獲報案稱有一名外籍人士在醫院周遭徘徊相當可疑,員警經前往現場查獲一名女子為逃逸外勞,該外勞已經逃逸近3年,員警還進ㄧ步查證該名外籍女子另涉嫌竊盜通緝案,全案依竊盜通緝及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送辦。

後湖派出所巡佐許振裕、警員劉昭進獲報轄內有可疑外籍人士逗留,遂前往現場查證,到場後見一名外形瘦弱、說著鱉腳國語的外籍女性倚靠牆邊,經盤查請其出示證件,該名印尼籍女子卻ㄧ再推託,表示自己沒有帶證件,員警感到十分可疑,遂進ㄧ步追問是否為逃逸外勞,想不到該名女子ㄧ聽到逃逸,身體便開始不自禁顫抖,於是員警將其帶返所查證,ㄧ查果真為逃逸外勞,該女子吐露她因不堪繁重看護勤務,已經逃逸約9百多天,員警進ㄧ步查證發現她還另涉竊盜通緝案,於依法解送歸案。

嘉義市政府警察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所長林誌郎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千萬不要心存僥倖,自認為犯案後可以規避執法者的查緝,同時呼籲民眾須多加留意周遭環境,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如果發現可疑人、事、物,請立即撥打110報案,期勉警民合作,共同維護良好的治安!

 

資料來源:台灣好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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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2名逃逸越南外勞共乘機車趴趴走,搖晃蛇行遇警擦檢加速竄逃,臨停工地喬裝工人,卻忘了脫下安全帽露餡,台東大武警分局美和所警追緝見狀,不費吹灰之力識破逮捕,2外勞濃濃腔調藏不住傻眼認罪,訊後,被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移民署台東縣專勤隊偵處。

美和派出所所長張永輝、警員楊坤明、警員洪盛陸連袂執行交稽結合春節防制酒後駕車宣導,遠遠就看見2名共乘機車的男子,悠哉的在台9線上蛇行閒晃,示意停車受檢,2男不但未停車,反而加速狂飆,警車急起直追,追至附近1處工地不見蹤影,四處找尋發現2名男子頭戴安全帽在工地裡遊走裝忙,立判蹊蹺,趨前探問,陳姓及阮姓2名越南逃逸外勞濃濃口音藏不住,當場就逮。

大武警分局表示,法律無假期,也不分畫夜,尤其在春節期間警方更是戰鬥力滿點,籲不法份子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將賡續查察不法打擊犯罪。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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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8)日由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和新竹教區希望職工中心等團體組成的台灣移工聯盟(MENT)前往勞動部陳情,認為《就業服務法》第56條讓雇主可以免提供證據就可以對移工「一紙通報逃跑」,事後撤銷註記卻難如登天,甚至勞動部要求移工要自己證明自己沒有逃跑。移工盟痛批《就業服務法》第56條就是假定移工跟犯人一樣沒有行動自由,讓雇主可以依此遣返移工。

移工盟揭露3位移工案例,都是人在雇主家中、公司宿舍或是曾打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要求協助,在仍聯繫、找得到人的狀況下,還是遭警方或移民署逮捕、冠上逃跑之名。勞團要求勞動部應立即面對爭議,修改《就業服務法》第56條,以免淪為雇主奴役移工的手段。

 

資料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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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科技工業區竹圍子區一家機械零件加工廠「康柏威科技」,18日將廢棄重油偷倒在場區旁農地,遭人拍照貼在社群網站。環保局19日早上前往稽查,初估業者傾倒約30桶重油,業者辯稱是與外籍員工溝通上出錯,環保局仍將業者函送法辦。

被貼在社群網站的照片令人髮指,一名穿著制服男子把油倒進廠房旁的田裡,長滿雜草的農地浮著黑色油汙。19日環保局人員根據線索稽查可能的廠商,找到斗六市的康柏威科技公司。

環保局人員稽查時,黑油已經滲入田裡,工業區服務中心也趕往關切,廠區人員正拿吸油棉紙鋪在農地上亡羊補牢。

環保局表示,業者傾倒數量約50加侖20桶左右的廢油混合物在鄰田,依廢棄物清理法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可處1年以上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稽查發現,該公司有漏報貯存,貯存地點未標示中文廢棄物名稱,貯存地點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不符等多項缺失。

業者表示,因溝通出差錯,使得外籍勞工處理錯誤,帶來這大困擾,非常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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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農曆春節將近,避免逃逸外勞造成治安隱憂,新莊警分局各派出所已成立專案小組,針對逃逸外勞聚集處、出租套房、工寮等地,全時段不定時臨檢盤查,也對外勞、雇主及仲介等做各面向犯罪宣導,多管齊下,本週共查獲逃逸外勞7人,成效亮眼。

新莊分局長張國雄表示,查緝非法外勞雖非警察主辦業務,但基於維護整體維護治安考量,必須妥適應處,以維持轄區良善之治安環境,確保市民過好年,另方面也可展現警方維護轄區治安的決心。警方也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容留、雇用及仲介非法外勞,若民眾發現不法,也請即時通報警方處理。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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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籍勞工權益團體17日主張,應檢討《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禁止雇主謊報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勞動部表示,外籍勞工如遭遇雇主不當對待,可循現行多重管道提出申訴,而雇主如有惡意謊報外籍勞工行蹤不明,經查證屬實者,除涉嫌違反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外,將依《就業服務法》管制雇主聘僱外籍勞工名額及裁處罰鍰。

勞動部說明,《就業服務法》立法時,即明文禁止外國人未經許可於我國從事工作,因此為避免外國人非法於我國從事工作,並保障雇主用人權益,且避免發生誤為通知情況,而於《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但受聘僱之外國人有曠職失去聯繫之情事,雇主得以書面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執行查察。

倘接獲外籍勞工申訴遭雇主惡意謊報行蹤不明,勞動部會立即將該個案請地方勞工主管機關進行調查,如經調查確認有惡意謊報事實後,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可依法裁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部則依法管制雇主聘僱外籍勞工之名額,且同意外籍勞工轉換雇主,以保障其工作權益。另外,雇主如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認有涉嫌違反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由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或勞動部據以移送偵辦。

勞動部提醒,雇主勿惡意謊報外籍勞工行蹤不明,以免觸法而遭管制聘僱外籍勞工之名額及裁處罰鍰。另外,外籍勞工如遭受雇主不當對待情事,均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電話1955專線提出申訴,勞動部將會盡力提供相關協助,確保其在臺工作的權益。

同時,勞動部說明,《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外籍勞工有連續曠職3日及失去聯繫情事,雇主始可依法通報,雇主基於外籍勞工實際發生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情事的客觀事實,依法通報,勞動部就應受理,又現行制度已會嚴懲謊報的雇主。另外,依現行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失去聯繫認定原則,若外籍勞工於連續曠職3日內,因勞資爭議或雇主違法,曾撥打1955專線申訴或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予以安置,不會認定為行蹤不明失去聯繫,雇主縱有通報行蹤不明,亦會撤銷通報;但為加強保障外勞權益,勞動部近期將另行檢討雇主書面通報行蹤不明之作業規範函釋、相關證明及查證程序,以兼顧勞資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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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地區巡防局第五二岸巡大隊昨深夜在安平觀夕平台巡邏時,發現有遊客在岸際戲水,派員上前勸離,發現3名遊客都是外籍女子,於是實施證件查驗,其中1名女子突然神色緊張,且無法提供證件,於是帶回台南專勤隊進行指紋查驗,經查是逃逸外勞,目前正偵訊中。

五二岸巡大隊表示,經查該名逃逸外勞屬印尼籍,訊後移送台南市勤隊辦理後續事宜。大隊強調,外籍人士合法入境逾期居留,易衍生社會治安問題及影響經濟發展,所以會嚴格執行各項查緝工作,以遏止走私偷渡等不法情事。(劉榮輝/台南報導)

 

資料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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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今天表示,目前法規規定雇主通報外籍移工逃跑只需3天,但要註銷逃跑紀錄卻動輒好幾個月,盼勞動部可以修法改善。

日前有一名漁工J去年因為雇主強迫遣返,因此尋求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協助,雇主也在民國105年8月15日通報逃跑。而協會依法通報勞工局、安置、開協調會及完成勞資爭議處理後,即使雇主願意撤逃跑,J也曾經在8月12日打1955申訴,但勞動部仍堅持J應該要提出8月15日至8月17日間的「並未失聯的證明」,否則無法撤銷逃跑紀錄。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說,除此之外還有職災勞工F正在跟雇主打職業災害官司,但雇主卻通報F是逃跑外勞並報警請警察到公司宿舍逮捕F,到目前為主F也無法撤銷逃跑紀錄。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表示,依照目前法令,雇主僅需以書面向相關單位通報,移工就會有逃跑紀錄,有逃跑紀錄的外勞一旦被警察抓到就是送進收容所,相關的勞資爭議就無法處理。

至於要如何撤銷逃跑外勞,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表示,除了需要雇主主動撤銷外,還要經過少則數10天,或長達數月的調查跟公文往返,讓移工在這段期間內無法工作。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要求勞動部應該要面對爭議,修改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鬆開綁住移工的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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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6122日(星期日)1230~15:30
地點:新北市政府西側大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
 

參加之外籍勞工們要記得攜帶健保卡喔~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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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國內毒品不僅向下往青少年的方向氾濫,新竹縣警方日前掃毒竟赫然發現,躲藏在台灣邊緣角落的逃逸外勞居然成了地方藥頭的新禁臠。負責主辦這波掃毒任務的橫山警分局監控發現,他們逮捕的36歲徐姓藥頭,就疑似看準逃逸外勞非法滯台期間想要多賺錢、需要體力提神的弱點,吸收同樣也是逃逸外勞者作為藥腳,再把毒癮往更多的逃逸外勞方向散佈出去,從中牟利。

新竹縣橫山警分局偵查隊是在去年8月監控36歲程姓男子涉嫌販毒,發現他和前述徐姓男子合作,也跟41歲莊姓藥頭搭檔,3人串連成1個販毒集團,相互支援一起打拚「事業」,也一起防範警方追查。

橫山偵查隊調查發現,他們的販毒範圍遍及桃竹苗4個縣市。其中竹南、頭份一帶是徐姓男子的「勢力範圍」,專門鎖定逃逸外勞為販賣對象。

警方說,徐姓男子的「市場區隔」,除了看準這些外勞不敢跟我國警方接觸,也疑似是看準了逃逸外勞想要多賺些錢才回國的心態,需要體力和提神用品,所以吸收跟他們同國籍藥腳的方式,販賣安非他命給這些國際邊緣勞工賺賣命錢。

橫山偵查隊日前見時機成熟,在新竹縣刑警大隊偵3隊,跟竹北、竹東、新埔3個分局偵查隊配合下,一舉拘提徐、莊2男,且傳喚10名藥腳到案,查獲微量毒品、吸食器、空氣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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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15日訊)森州建造行今日抨擊政府早前貿然作出僱主須承擔外勞人頭稅的決策,雖此措施已展延,但勢必對建築業帶來首當其衝的影響,掀起不良效應。
該行會長蘇寧德、署理會長黃振旺、總務黃沛根及名譽會長龍國強今午在施贈老行友度歲金的活動上,聯合召開記者會這麼指出。

 

出席者包括名譽顧問梁祿初、會員傅金春和林華生。
由于僱主聘用外勞必須親至布城移民局,同時須交由中介代為辦理文件手續,他們促請政府體恤聘用大量外勞的僱主,今后取消中介和允許僱主在各自州屬處理申辦外勞的手續,避免浪費財力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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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大運林口選手村即將於今年3月完工,承包商皇昌營造卻被外勞團體指責不顧去年通過的52條修正案 ,移工三年期滿免回國可直接續約,反而要將116名印尼移工全數遣返;116名印尼移工上午前往新北市政府,高舉著「不實契約,勞工受害」、「我要續約,不要回國」的陳情標語,盼市府伸援。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表示,這116名移工多數簽訂的工作契約是2013年8月10日至2017年2月10日,約3年, 然而他們實際入境來台時間卻分別在 2014年12月23日、2015年1月12日及 3月11日, 等於他們實際來台工作時間約僅有 1年到2年不等,明顯不符工作契約,但所有人都被印尼和台灣兩地的仲介公司共收取了11萬到 12萬不等的仲介費。

116名移工希望皇昌營造續聘,或轉至其他工程,並補償因不實契約喪失的工作時間,按照契約給付薪資,同時退還超收的仲介費 。

新北市勞工局上午也找來皇昌營造、仲介公司與印尼駐台辦事處召開協調會,其中一家仲介62名印尼移工的揚運仲介公司代表強調,其工作契約的簽訂是依照勞委會規定辦理,一般申請程序約需6個月至8個月,且是簽2年的工作契約,並非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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